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

蘋果與亞馬遜的對決

2007年亞馬遜推出 Kindle 的時候,賈伯斯曾不屑一顧:「現在還有多少人看書?」但是事實證明,賈伯斯也有看走眼的時候。看似簡陋的 Kindle,和當年發佈的 iPhone 一樣,開拓出了一個全新的藍海市場,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。

貝佐斯將 Kindle 稱之為「電子書版的iPod」,實際上 Kindle 和 iPod 的成功有很多相通之處。貝佐斯吸取了賈伯斯打造 iPod 和 iTunes 生態系統(ecosystem)的成功經驗:除了出色的硬體,更需要一個完善的內容平臺。

電子書閱讀器同樣也不是亞馬遜的發明,卻因 Kindle 的大賣而為世人所接受。E-Ink 電子墨水技術誕生於1997年,而新力在2004年推出首款採用這一技術的電子書Librie,卻慘遭失敗。375美元的售價不是關鍵,圖書內容不足(僅有1200本)才是癥結所在。

硬體固然重要,軟體才是致勝因素。iPod 因為 iTunes 而興盛,iPhone 因為 App Store 才登頂,Kindle 的成功,也和亞馬遜的內容平臺密不可分。

去年5月,亞馬遜宣佈電子書銷量首次超過了紙質書。而今年8月底,亞馬遜Kindle電子書銷量突破了1億關口。亞馬遜還通過 Kindle 應用軟體,在網頁以及蘋果、谷歌、微軟等其他移動平臺都推出自己的電子書業務。用戶只要通過 Kindle 商店購買電子書,就可以在各個平臺和設備上閱讀,還可以實現書籤同步。

亞馬遜還改進了 Kindle 閱讀器,在今年發佈了背光閱讀器 Kindle PaperWhite ,強化了 Kindle 在閱讀功能上對 iPad 的優勢。新款 PaperWhite 不僅解析度大大提高,加入背光功能,解決了弱光下閱讀的問題。而 iPad 顯示屏雖然色彩方面極盡炫目,但長時間閱讀依然會造成眼部疲勞,也無法在戶外強光下使用。

Kindle 還有一大優勢就是專注。 Kindle 是閱讀為唯一功能的産品,消費者唯一可做的就是看書看報,內置的瀏覽器與 iPad 等平板電腦完全不是一個級別。雖然功能單一,但 Kindle 卻令用戶可以集中精力於閱讀本身,專注於書籍內容。而 iPad 由於具備多種功能,用戶在閱讀過程中很容易分心於音樂、視頻等其他內容,更容易被社交應用的資訊所干擾。

摘錄:電子閱讀:蘋果與亞馬遜的對決